电瓶车用锂电池、充电器10月15日起受理3C认证委托2025年11月1日起全方面实施3C认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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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用锂电池、充电器10月15日起受理3C认证委托2025年11月1日起全方面实施3C认证管理

  日期:2024-11-10 作者: 新闻中心

  自2024年10月15日起电瓶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瓶车用充电器开始受理3C认证委托。2025年11月1日后,电瓶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瓶车用充电器应当经过CCC认证并标注CCC认证标志,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对电瓶车用锂电池、充电器单独实施CCC认证,是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的重要举措。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需要由第三方认证机构确认产品持续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环境安全、耐热阻燃、互认协同充电要求。

  针对锂电池组装门槛低、安全风险高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将单体电池(电芯)和电池组均列入CCC认证范围。要求每块锂电池必须标明安全使用年数的限制、打刻耐高温(950℃保持半小时)的永久性唯一性编码,禁止将废旧锂电池“梯次利用”到电瓶车,从源头把关制约非法拼装改装锂电池的违法行为。

  经过1年过渡期,2024年7月1日,电瓶车用充电器已全方面实行强制性标准要求——(GB 42296-2022)标准中规定:

  ③ 充电器本体上应标明额定输入和输出电压、电流,额定功率,最高输出电压等产品信息及警示语,特别要注明充电器型号及适用被充电的电池种类(如:锂电池用充电器标明适用于三元锂电池,或锰酸锂电池,或磷酸铁锂电池等)。

  锂电池强制性标准《电瓶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已于2024年4月25日发布,将于2024年11月1日实施。该标准要求:

  ③ 电池组上应有产品相关信息,并标明“安全使用年数的限制”,以提醒用户及时淘汰老旧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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